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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楼市“假合同”骗贷黑幕曝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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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国内的“假合同”骗贷买房现象,不仅出现在深圳等沿海城市,而且逐步向中西部城市蔓延。这其中,银行业的监管漏洞是开发商作假的重要因素。
这些欺骗性操作,实质上就是架空了“房贷首付至少二成”的政策,使得本为优质资产的住房信贷出现了“次贷化”的倾向。
专家警告说,深圳爆发出来集体断供、假按揭等虽然只是个案,但如果骗贷所利用的制度性漏洞没堵住的话,其对现行的房价(专题)、市场的走向都会产生重大的冲击。
一线调查
“假合同”骗贷:深圳断供事件揭出“真凶”
“在深圳,要买下类似南山区御景华城单身公寓这样黄金地段的房子,你只需支付2万元首付,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总价34万元抬高些,比如写40万元,就能从银行获得32万元的贷款。”8月11日,深圳某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了“2万首付就能购房”的秘密。
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的是深圳市南山区的御景华城单身公寓,该楼盘位于华强南路与滨河路的交界处,站在阳台上就可以远眺香港米铺(地名)和深圳市中心的地王大厦。由于地理位置几乎与香港接壤,在屋内还可以接收到香港的移动信号,拨香港电话不需付国际长途费用。这里房价是12143元/平方米,一套面积为2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是34万元。按照正常手续,购房首付应该是将近7万元,最高贷款额度为26万元。
见记者犹豫,该地产中介的工作人员拍拍胸脯说:“如果你有诚意,我们还可以帮你做成零首付,你只需在合同上签个字,剩下的手续我们办,成功了再收钱,你不必担心。一些人只有几十万元,却炒起了数百万元的豪宅,就是这么发财的。”
“假合同”豪赌楼市
“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向银行骗取更高额度的贷款,同时实现‘零首付’或者‘低首付’的目的,是深圳一些‘大胆’人士实现大规模促销楼盘、或银行完成信贷指标的重要手段。”有深圳房地产界人士告诉记者:利用“假合同”骗贷,起步时间大约在2003年。
上述房地产界人士透露,2003年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,开发商为了加快资金回笼便想出了上述骗贷招数;后来,房地产市场开始火爆,一些银行机构为了抢贷款额、完成指标,对假合同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;炒房客和中介公司也看上了这个可以白白使用的资金“资源”,于是大家一起上……现在谁也说不清,深圳到底有多少房子是按照低于2成首付的价格卖出去的。
据透露,“假合同”骗贷的类型主要有三种。最常见的是“假首付”,即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首付款,帮助消费者以“零首付”方式从银行获得房贷。由于政府部门禁止开发商为消费者垫资,所以,在开发商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中,其首付款的资金来源有“虚假”成分,向银行隐瞒了首付款是开发商而不是消费者。
其次是“假价格”。开发商或中介机构不为消费者垫资首付款,但是在购房合同上为炒房客提高成交金额,承诺炒房客可以“零首付”供房,从而使开发商等获得相当于房产全款的贷款。在这一过程中,购房合同的成交数据是假的。
还有一种类型是利用“假身份”。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,借假身份证,虚构人物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,开发商垫支首付款,然后向银行套取房贷。在这一过程中,购房合同上的购房者是假的,实际上并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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