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不得超过
60㎡,买到经济适用房可以选择是
“有限产权
”还是
“完全产权
”,取得完全产权后,经济适用房也能出租了。
昨日,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公布了《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新办法)。新办法将取代
2005年
11月实施的《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旧办法)。
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新办法主要依照去年年底国家
7部委出台的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》对旧办法作了补充完善,关注的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移到低收入家庭身上。
单套面积由
120㎡降低至
60㎡
旧办法规定,经济适用房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
120㎡,其中建筑面积
80㎡至
100㎡的住房不低于总套数的
60%。
新办法将面积限制在
60㎡左右。目前,国家规定
90㎡普通商品住房要占总面积的
70%,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
50㎡,经济适用房新规定的面积正好填补两者之间的空当。
同时,
60㎡的面积将大大降低经济适用房对中高收入人群的吸引力,可以减少
“经济适用房房主开宝马
”的现象。
申购家庭不限人数
目前,三口之家住房面积不足
80㎡的,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。新办法将这一标准缩小到
“不足
60㎡
”,但对家庭人口没有了限制。这一方面将住房困难的新婚夫妇群体纳入进来,但也将住房在
60㎡
~80㎡的多口之家排除在外。
同时,申购条件中
“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
”一款也改成了
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
90%”。
同时,申请材料中也增加了
“婚姻证明
”一项。
3
口之家可购面积少了
20㎡
符合新办法规定条件的市民,能申购到多大的经济适用房呢?
目前,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建筑面积,两口之家为
80㎡,三口以上为
100㎡
~120㎡。
新办法改变了这一标准,家庭成员为
3人以下(含
3人)的,按
60㎡计算;
3人以上的,按
80㎡计算。小高层、高层经济适用住房分别按照上浮
15%、
20%确定。
已经购买房改房、经济适用住房(含安居工程)的家庭,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,其核准面积应当核减其已经享受政府优惠的住房面积。
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,不得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价格,由购房人补交土地收益等减免的相关价款。
补齐价款就可以出租
买到经济适用房的住户还不能算拥有了独立产权。新办法增加了
“有限产权
”的概念,住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后,仅拥有有限产权,住户可以在交纳土地收益等减免的相关价款后,取得完全产权。
在拥有有限产权期间,该经济适用房只能自住,不得用于出租、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。
旧办法规定,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经营。新办法允许住户在
“有限产权
”和
“完全产权
”之间选择,如果选择后者,就可以出租经济适用房。
经济适用房
5年内可卖给政府
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都知道,买房后
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。新办法对确有特殊原因要卖房的住户放宽限制,但房子必须卖给政府,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。